正午的阳光灼得人睁不开眼,开门的人也如同带着神性的光芒一般耀眼,两股光线交织在一起,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忍不住地流下泪来。等那光芒散去,我才看清了眼前这个人的模样。
是一个跟我差不多年纪的青年男子,身型挺拔,清瘦却不单薄,一头黑色的短碎发,眼窝深邃,鼻梁高挺,像个东方和西方的混血。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黑色长裤,格外令人注目的,是他那双深绿色的眼眸,此刻正充满歉意地看着我。
“抱歉抱歉,我还以为是我家小狗回来了,它也是这么敲门的。”男子挠了挠后脑,顺势把头上戴的头灯取了下来。“我灯坏了,刚刚在修,所以……不好意思,你眼睛还好吧?”
我一只手揉了揉被刺痛的眼睛,擦干了眼泪,另一只手冲他摆了摆:“眼睛没事,但是你拿我和小狗类比这件事情让我有点不爽。”
“啊……非常抱歉,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进来坐会,缓缓。”男子说着侧身让出了一条道。
我狐疑地往屋里看了一眼,因为光线不足显得有些漆黑,依稀能辨认出有桌子椅子和一张床,又看了看眼前这个男子,他一脸真诚。
“你放心,我不是坏人,我就是单纯的想对你表示歉意。”男子看出了我的顾虑,从门边拿了一把花铲递给我:“你拿着,要是我有任何不轨,就用它敲晕我逃跑。”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手里的花铲,犹豫片刻后,我推开他的手:“不用,我会泰拳,一般人不是我的对手。”说完径直向屋里走去。不是因为眼睛不舒服,而是我内心有着许多疑问想寻求答案,所以哪怕此刻我内心有些恐慌,却还是壮着胆子走了进去。但我也留了个心眼,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对方是个百年难遇的大帅哥,但人不可貌相,万一真就让我遇到了那个万一呢?我悄悄地拿出手机,打开了录音,又悄悄装进口袋里。我的手机每天都会向云端自动备份,万一我真有不测,警方只要破解了我的手机密码就能找到他。从大门走到座椅的短短十几秒钟的时间里,我已经把后续安排做得妥妥贴贴了,看来这些年的柯南没有白看。
“喝水吗?还是咖啡?”年轻男子紧跟在身后问道。
“不用,我不渴。”——谁知道那水里会不会加料。我看过很多女孩子出门在外要如何保护自己的文章,里面不约而同的都提到了一点,就是不要喝来路不明的东西,而此刻的情形是,别说水了,连这个人都是来路不明的,能毫不畏惧地走进来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勇气,所以我拒绝得干净利落。倒不是担心他劫财劫色,因为这两样东西我都没有,但是我的器官还能值点钱,所以为了避免他迷晕我之后把我送到东南亚嘎腰子,他屋里的东西我是万万不能碰的。
“好吧。”他摊了摊手:“看来短时间内让你信任我是不可能的了。”说完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似乎看出了我的诸多疑惑,他直了直身体:“来吧,拷问我吧,我能回答你的绝不会隐瞒。”
“……”我低头沉思了片刻,抬头问出了第一个问题:“你是人吗?”
“可以提问,但你这么说就有点伤人了啊!”他神色一惊,有些略带委屈地抱怨道。
“不是不是……”我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因为这里是个荒废的工厂,按理说是不应该有人的,看情况,你应该还住在这里,对吧?”我指了指不远处的简易木床。“而且我小的时候来过这里,见过一个……鬼,所以我才想问问你,你是人还是……”
“喏,你要不要摸摸看。”他打断了我的话,伸过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你见过哪个鬼大白天出现的?”
我犹豫许久还是放弃了摸一把的想法。“好吧,我相信你不是鬼。可是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个废弃工厂里?”
“我不是一个人哦。”他顿了顿,见我神色慌张,又赶紧补充道:“我刚刚不是说了吗,还有我的小狗。”
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住在这里?”
“哦,我是个作家,写小说的,云游四方,来到贵宝地,看这里还不错,就打算小住一段时间,采采风,汲取一些灵感。”
“可是这里已经荒废很久了,据我所知都已经十多年了,而真实年限只会更久。”我看了看四周:“你的水、电……都怎么解决的?”
“我门口有台小型发电机,你没看见吗?”他抬起右手大拇指往门口的方向指了指。“至于水嘛,我洗澡可以去公共澡堂,方便可以去前面厂房的厕所,反正就住一小段时间,也不要紧。而且我也不在屋里做饭,你也看见了,这房子这么老了,万一点燃了……”他顿了顿又说道:“我对于生活的要求不高,也没有什么社交的需要,而且我是写恐怖小说的,一个人住在荒郊野外的废弃工厂里,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素材。”
“嗯……”他对答如流,而且今天是第一次见,他也不知道我会说些什么,想必也不存在什么提前准备好答案的可能性,姑且相信这是真的吧,毕竟我小时候都有可能见过天使,那这个世界上出现任何怪异的事或者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既然开了头,那就索性打破砂锅问到底吧。“那你是什么时候住在这里的?”
“就前阵子,大概半个多月前吧。”他稍微思考了一下答道。
半个多月前,那不就跟我搬回来的时间差不多嘛,真是奇妙的缘分。
“你不是中国人吧?”我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他的。
“嗯,不完全是,我是中欧混血,不过从小在欧洲长大。”
“那你的中文很好哦。”
“来之前特意学的,中文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难。”他嘴角微微上扬,有些小得意。
“嘁,我们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你不过学了点皮毛而已,还是不要夜郎自大的好。”我不屑地笑道。
“夜……狼?是晚上会出现的狼吗?这里有狼!?”他惊恐地往门外看了一眼。
“你看看,这不就露馅了?”我找回了主场优势:“刚刚那个叫成语,且学且珍惜吧你。”
随着聊天的进行,我慢慢卸下了防备,这个人很健谈,也很有趣,我心里突然升腾起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似乎什么时候也曾有过这种交流——并非因为对方长得帅所以才这么说,唐若也挺帅的,但是跟他聊天就总是不太顺畅,不是他尴尬就是我尴尬。总之,眼前这个人,应该不是坏人。
“对了,还没问你是哪个国家来的呢。”
“我是欧洲人。”
“欧洲哪里?”
“南茵国。”
“……”我一阵无语。“南茵都覆灭几百年了,你从那来,那你真的是个鬼了。”
“怎么,你不相信啊?”他歪头看着我。
“信你,还是信我是圣母玛利亚?”我忍不住的翻白眼。
“哈哈哈哈哈哈!”笑了一会之后,他突然凑到我面前,一脸认真地说:“实话跟你说了吧,我是南茵的王子。”
“嗯,我还是楼兰的公主呢。”我又是一阵无语,写小说的人确实能编。
“哈哈哈哈哈!”又是一阵爽朗的笑声。
突然一个黑色的东西从门口冲了进来,跳到我的腿上,我毫无防备地被吓了一跳,本能地让开却因为惯性摔到了地上。那个黑色的东西立刻趴在我身上,不停地舔着我的手,我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通体漆黑的小狗。小狗正用力地摇着尾巴,对着我轻轻哼唧起来,像是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薄荷,过来,你吓到她了!”年轻男子轻喝一声,名叫薄荷的小黑狗回头看了看他,不舍地呜咽了一声,却还是乖乖地从我身上跳下去,坐在了一旁。
“不好意思,我的小狗吓到你了。”他走过来,蹲在我身边,向我伸出一只手:“你还好吗?”
我抬头看过去,角度恰好是正对门口,阳光如同水一般淌进来,全部洒在他的身上,他在逆光的方向,欠身半蹲着,脸藏在光里,看不清表情,向我伸出一只手。我突然有些恍惚,想起了多年前站在树下的那个身影,也是一样藏在光里看不清面容,却有着相似的感觉。为什么会突然想哭呢,是因为证实了儿时的我并没有产生幻觉,也不是做梦,而是真的遇见天使了吗?不,不对,当时的那个人已经是一个成年人的身型了,假如他是真的,那么现在至少也应该三四十岁了,不可能还这么年轻。况且,那个人当时的穿着以及给人的感觉,都散发着古老的气息,而眼前这个人,无论打扮还是谈吐,都很青春。对,他们绝对不是同一个人,只是因为我执念太深,而且刚刚受到惊吓,才会产生这样的误解。
想到这里,我轻轻摇了摇头,像是回答他的问题,又像是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我推开了他的手,扶着桌子自己站了起来,他愣了几秒也跟着站了起来。
“抱歉。”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却依旧看不清表情。
“没事,你家小狗太热情了。”我拍拍身上的灰,故作轻松地问道:“你刚刚叫它什么?薄荷?”
“嗯。”他轻声回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似乎有些不高兴,或者说,声音里夹杂着一丝……悲伤?我不是拿捏情绪的高手,也不想过分解读,于是我重新蹲下身,摸了摸乖乖坐在一旁的小狗。
“你叫薄荷呀?可是你也不是绿色的呀,你这么黑,应该叫小黑~还有啊,薄荷可清香了,我闻闻你,嗅嗅,妈呀,滂臭!”
“噗……”身后的人突然笑出了声。我突然意识到刚刚的自己变成了一只人型大夹子,尴尬地老脸一红,嘴也不自觉地结巴起来:“你,你,笑什么!”
“不是笑话你,是很久之前有个人也跟薄荷说过同样的话,刚刚想起来,就忍不住笑了。”身后的人解释道。
“很久以前……这么说,薄荷是你带来中国的?”
“嗯,啊……”
“哇……从欧洲到中国……那你很厉害啊!”
“没有啦……”
“我是在跟薄荷说……”
“哦哦哦,不好意思,哈哈。”
“这么说,薄荷也很大年纪了吧?”我抬起薄荷的爪子看了看,又掰开它的嘴看了看牙齿,薄荷很配合,没有一丝抗拒,小尾巴不住地摇着,似乎很开心的样子。“可是看不出来呢,感觉就像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活力满满。”
“你是……宠物医生?”身后传来疑问。
“不是……”我轻轻揉了揉薄荷的脑袋,站起来重新坐回椅子上,无奈地说道:“我只是个苦逼……苦哈哈的考研人。”
“烤……盐……人?那是什么?厨师的一种吗?”他也随之坐回我对面,一脸认真地问道。
“哈哈哈哈哈哈!”我突然大笑起来,外国人真是太有意思了,这样的文字游戏我能跟他玩一辈子。嗯?什么一辈子,呸,何不言,你矜持一点!想到这,我赶紧收回了笑声。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何不言。你呢?”
“我……你叫我小阿吧。”
“啥!?你不想说就不说呗,我可以喊你帅哥、靓仔、那个谁,都行。这个阿字也太敷衍了吧,你是不是第一次跟着新华字典学中文的时候被这个字卡了很久?照你这么说,我是不是得叫abandon?”我有些生气。
“没有敷衍你。”对面的人微笑着解释:“我的名字比较复杂,欧洲人嘛,名字都比较拗口,阿是我名字的第一个字,这么叫比较简单,也会显得亲切一些。”
“嗯……”我想了想,好像也挺在理。“那好吧,小阿你好。”
“你好,何不言。”他灿烂一笑,笑容撞到我的眼里,又在心头散开。我赶紧掐了掐掌心,找回了一部分理智。
与小阿的第一次相遇意外地开心,在接下来的闲聊中我发现了我们之间很多的共同点,比如都不太会社交、都对古老的东西感兴趣、都喜欢辛波斯卡的诗、都相信吸血鬼和美人鱼……等等。不知不觉间,日头已经西沉了,我知道不能再待下去了,毕竟从这里走回家的路上还是有些黑的。我起身告别小阿和薄荷,他把我送到门口。
“再见小阿,再见薄荷。”我站在门外对着门口的他挥挥手。
“好久不见,何不言。”门口的人微微笑着。
“不是好久不见,是下次再见。”我无奈地指正道。
“嗯,我知道。”门口的人笑得更深了。我深知不能再看下去,此刻我需要理智回归。于是回了一个敷衍的微笑,便赶紧转身离开了。
就像不知道怎么走出来的一样,我也忘了是怎么走回去的,只知道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站在冰箱前面了。我看了看空空如也的冰箱,“该补货了”这个念头冒出来的一瞬间,我握住冰箱门的手倏地一紧,这个场景,早上不是刚刚发生过吗?我转头看了看外面,天色已经擦黑了。不对,肯定是早上发生的,因为我清晰地记得当时的蓝天白云和习习微风。我努力回忆着白天发生的一切——空空如也的冰箱、出门补货、废弃工厂、哥特式建筑、黑色的小狗……和一个有着墨绿色眼睛的青年。
还好还好,这些我都还记得,可是为什么又显得那么不真实?像是匆匆看过一遍的电影,明明情节都知道,却又那么模糊。我抬手揉了揉有些晕乎乎的脑袋,摸到了一小块光滑的地方——那是小时候那次冒险留下的疤痕,现在已经不长头发了,它的存在就像一道门,一旦打开,尘封的记忆就会顷刻间奔涌而出。我时不时的眩晕感或许也来自于它,毕竟磕到的是脑袋,留下后遗症也是正常的。于是我决定不再多想,随便洗漱了一下就躺下了。
也许是今天有点累,刚躺下没多久就有了睡意,半睡半醒之间我似乎做了一个梦,梦中是儿时见过的那个站在树下的男人,这次他从树下朝我走来,却依旧看不清面容,他缓缓走到我眼前,微微张开双臂,轻声说道——
雷苟塔内姆拉塔姆——普林切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