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不言,23岁,一个普通的女生,有一个普通的名字,毕业于一所普通的大学,谈过一次普通的恋爱。唯一不普通的可能是恋爱里的前男友——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在芸芸众生之中也能脱颖而出的那种。或许我们分手的原因也在于此,他太醒目了,于是衬托得我更普通了。分手以后我离开了他的城市,其实没有太难过,也不是那些所谓的矫情的理由。只是那个城市也太过繁华喧嚣,我的普通与它格格不入。所以我回到了老家——一个普通的四线城市。
时隔多年重新回到这座小城,内心没有想象中的平静,而是多了几分惶恐。就如同一个外来物种,强势入侵了本土的族群一般的格格不入。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周围的人都在说着方言,但是我已经无法完全理解他们言语中表达的意思了。比如买东西、打车、楼道里遇见的邻居……在周遭人和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表现得很茫然,他们便会愣上几秒钟,反应过来以后用稍微有些蹩脚的普通话再给我解释一遍。虽然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很困扰,但邻居们依旧会在楼道里遇见我的时候热情地寒暄几句,哪怕是那些上了年纪普通话不是很好的大爷大妈也会对我报以善意的微笑。这就是小城市与大城市最大的区别——人情味。在曾经生活了十多年的那座城市里,大家总是步履匆匆,没有人会去关心一个陌生人今天吃了什么,是不是刚刚搬来的,从什么地方来的,脸色不太好是不是生病了……所以哪怕我内心始终因为突如其来的变化而惴惴不安,却也十分享受这种邻里间宝贵的善意。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是外公一个人把我带大的。外公是个考古工作者,一辈子奉献给了考古事业,所幸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很高的成就,以至于我从小到大虽然没有享受过父爱母爱,却也一直衣食无忧。况且我的外公是个十足的宠孙狂魔,他从不对我有任何期望和要求,唯一希望的就是我平安喜乐和身体健康,于是我便心安理得地当一个碌碌无为的小废物。唯一拿得出手的成绩就是高中的时候参加作文竞赛获得了全省第一,当我把荣誉证书拿给外公看的时候,他开心得像个七十多岁的孩子,然后拍拍我的头跟我说——乖乖,省第一很好,但是太辛苦了,其实优秀奖也很好,谢谢参与也很好,以后咱们不用争强好胜,做个快乐的小孩就好。所以我至今为止一事无成。
当然我并不是把自己的无能归咎于我的外公,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从来没有因此抱怨过什么,反而是坦然地接受自始至终的平庸。我的外公把我养的很好,没有吃过苦,没有受过欺负,反倒是很多人因为外公工作职务的原因对我也多了几分客气。我很感谢他,也很爱他。
在我九岁那年,本来已经退休的外公被一个博物馆返聘去研究新出土的文物,于是带着我去到了那座繁华都市,在那里生活了十多年,最终也长眠在了那里。埋葬了外公,也埋葬了我无疾而终的初恋之后,我卖掉了房子,卖掉了大部分家当,只带了一个行李箱的东西回了老家。
老家的房子在一个老旧的小区,周围有很多工厂,但大多都已经废弃了,听外公说我的父亲以前就是某个厂里的职工,因为工作成绩出色,厂里就给分配了这套房子,现在也算是父亲留给我的遗产了。父亲母亲相继去世以后,外公带着我在这里生活了四五年,直到九岁那年离开。这套房子之所以没卖掉,也是因为外公说或许有一天他退休了还会回到这里,可我那兢兢业业了一辈子的外公,却直到去世也没能再回来。至于为什么没有让外公落叶归根,是因为他曾经说过——人总是要死的,死后也总是要变成尘埃重新组成这个世界的,所以埋在哪里都行,随遇而安就好,无论生前或是死后。这种超脱的处世态度也让我时至今日都奉为圭臬。
回到老家的第三天,在我终于把空了十多年的屋子打扫干净之后,我接到了小夏的电话。小夏全名林小夏,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后来上了同一所小学,又分在了同一个班,直到我九岁离开老家之前,我们一直形影不离,我离开以后也始终保持着联系,最开始是写信,后来外公给我买了一部手机,我和小夏便开始了无休无止的电话粥生涯,今天天气怎么样、学校门口的小吃摊谁家最便宜、隔壁班转来了一个男生特别帅、考试没考好又被老师请家长了……大到理想,小到生活,无话不谈,我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秘密。大学毕业以后,小夏选择了听从父母的安排,回老家考了个公务员,生活平淡却也安稳。与小夏的友谊也是我生命中为数不多值得骄傲的事情。
“不言,你回来啦?怎么都不提前说一声,我去接你啊,前两天刚拿的驾照,昨天刚提的新车,我还装了死贵死贵的音响,简直太酷炫了,哎,姐姐我现在也是四条腿行动的人了,就是这个油价太贵了,一箱油加满得好几百,我这个工资养我自己都费劲,现在还得养车,啧,当时听我妈的买电车好了,电车跑得还快,就是充电不太方便,哎,不言,你以后还是买电车吧,我觉得按照咱们国家这个科技进步的速度,实现电桩自由指日可待,对了,咱们刚刚说到哪了?”她就是这样一个思维跳跃速度比黑出租计价表还快的姑娘,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俩宇宙第一好。
“你往我家安监控啦?”
“我姨妈和你住一个小区啊,你忘啦?小的时候总带咱俩去吃牛肉面那个,头发长长的,不过现在上了岁数有些谢顶了,烫了个短卷发,她说看起来能显得发量多一点,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什么家族遗传病,我要不要现在就开始做一些防范措施啊……怎么办,有点焦虑了……”
“嗯……咳……”感受到即将来临时滔滔不绝,我果断制止了她。
“抱歉抱歉,又跑题了……我是说,我姨妈昨天看见你了,但她不确定,所以没敢认,直到你进了家,她才给我打电话,我寻思你们家空了这么多年也没往外租啊,那八成就是你回来了,这不就给你打电话确认一下。”
“原来监控是姨妈!”我脑海里响起了某小学生侦探动漫的背景音乐:“我也刚回来没两天,本来想等安顿好了再告诉你的。”
“回来待多久?”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不会走了。”
“那太好了,你背井离乡也十多年了吧?死没良心的,也不说回来看看我,你这乍一回来整的我现在的心情和网友奔现似的,竟然还有些小紧张。对了,刚好晚上小学同学聚会,大家都好久没见了,一起去吧,我晚点去你家接你。”
“好啊,那晚上见。”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小夏再次打来了电话,这次的内容简洁明了。
“下楼。”
“好嘞~”
到了楼下,只见一辆红色的敞篷跑车停在路中间,车里坐着一个明艳至极的姑娘——高挺的鼻梁,紧致的下颌线,红唇大波浪,黑色抹胸连衣裙,两条白花花的大长腿若隐若现……完全契合了所有人类对于美女的评判标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简单的帽衫加阔腿裤……突然就理解了什么是人类的参差。
“上车!”又是简洁明了的两个字。
“来咯~”我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去,开门,上车,关门,一气呵成,生怕动作迟缓一些就会被这个美丽又充满金钱气味的女人给抛弃。刚坐稳,这个女人便一脚油门——我可算亲身体验了一把传说中的推背感。
“公务员现在这么挣钱了吗?”我环顾四周,啧啧称叹。
“嗐,没多少钱。”美女目视前方,浑身散发着新手司机的拘谨,完全没了刚才的气势。
“你少来,我虽然不懂车,但是我认识那匹马。”
“嗐,差点忘了,我开的我爸的车,我的就是辆普普通通的五菱。这不同学聚会吗,得装一装。”小夏边说着边一丝不苟地加挡减挡打开转向灯温柔变道。
“你应该提前告诉我一声,让我也装一装,起码换身衣服,现在搞得我好像是你买车附赠的一个廉价手办似的。”
“你可别小瞧手办,手办可贵了!”等待红灯的间隙小夏回头瞥了我一眼,“不过你这款的可能例外。”
“……”
时隔多年的相见没有一丝尴尬的气氛,这让我感到非常舒适,除了小夏本人的气质与性格给人带来的强烈反差感之外。
高级跑车就是牛,没多久就到了聚会的酒店,停好车,小夏从后备箱取出了一双恨天高换上,一只手拎起后座的一只小包,另一只手往我胳膊上一挽:“走着!”我立马又从廉价手办变成了人形手杖。
同学聚会比想象中的“有意思”。桌上众人全程没有好久不见的拘谨,也没有再次相聚的激动,大家只是在相互吹嘘着自己背景强大的男朋友,颜值堪比大明星的女朋友、人脉如何广泛、能力如何出色、今天刚和哪个领导吃了饭,明天又要去接待哪个富商……实在没得吹的,开始聊欧美各国的实时政局,并做出自己的分析和预测。难怪大家许久未见也不觉得生疏,当然了,只是吹牛皮的话,跟谁吹不是吹,就算身边是个陌生人也照样能侃得风生水起,根本不需要有任何感情基础。我抱着手看着一头头飘在半空中的牛,哭笑不得。中途还有一个人跑过来和我回忆了十多分钟的小学生活,聊得感慨万千,涕泪纵横,只不过我三年级就转学了,而他说的全是五年级的事情,他压根不记得我是谁,但是却记得在末了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买房的话记得给他打电话。我举着名片冲对面的小夏耸了耸肩,被众星捧月般围在中间的小夏也冲我无奈地撇了撇嘴。
小夏的父亲在她小学的时候就果断选择了下海经商,从北方赚了一大笔钱回来,盖了工厂,后来又投资了房地产,现在的身价在我们这个小城市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小夏自然也就成了各种聚会中的焦点所在。我本来是挨着她坐的,中途不停有人从我俩中间的空隙里挤进来敬酒闲聊,然后就不走了,我当然识相地挪开位置让他们,让着让着就让到了她的对面,于是乎,她那半球的热闹喧嚣和我这半球的冷清寂寥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偶尔进来添水的服务员眼里难掩疑惑和尴尬,毕竟他们也不知道,究竟是我不合群,还是群不合我,还是说,我们这个岁数了还在玩“霸凌”。
就在我玩味地观看着这一出出吹牛皮大赛时,一个身影悄然走到我身边坐下。
“好久不见啊,何不言。”一个好听的青年音,说的是普通话。
我猛地回头,满脸震惊,惊诧这个饭桌上除了小夏还能有人一字不差地叫出我的名字,而不是一手指着我一手扶额这个这个这个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最后看似懊恼地说几句时间太久了记不住了见谅见谅,然后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讪讪走开。眼前这个人,眉眼清秀,帅气儒雅,满脸笑意,看起来很温和。我把脑子里能想起来的名字一一和这张脸做了对比,却没能得出正确答案。
“你是……?”我迟疑又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时间太久了记不住了,见谅见谅,哈哈,哈哈……”
“就知道你认不出来。”他灿烂一笑:“我是唐若,想起来了吗?”
唐若,唐若……我在记忆里努力搜索了半天,终于对应上了一个人——一个矮矮小小的胖墩,坐在操场上哭着、坐在教室里哭着、坐在老师办公室里哭着……活像一个小哭包。小哭包……
“小哭包唐若!?”我二次震惊。
“哈哈,你还是想起来了。”他尴尬地笑了笑:“这个绰号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叫过了,你突然这么一喊,还有点羞耻呢……”
“我……去……”我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帅哥,实在和当初那个圆滚滚的土豆子相去甚远。“这么多年不见,你是被夺舍了吗?”
“啊……”他眨了眨眼睛,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你一点没变,还是这么有意思。”
“可是你真的变了好多。果然啊,减肥就是男人最好的医美。”我双手环胸看着他,边啧啧边点头。“变得好,这下又得成为多少懵懂少女心中的白月光了。”
“其实我也就是在大学这几年才瘦下来的。”他挠了挠脸:“可能医学比较熬人吧,不知不觉就瘦了。”
“你上的医科大学啊?临床?”
“精神科。”
“那现在要尊称你一声唐医生啰?”
“实习的,实习的。”
“嗐,差不多。”我摆摆手,假装严肃地看着他:“那我以后得了精神病是不是可以找你治了?”
“别瞎说。”他收敛笑容:“老人说,讲话要避谶。”
我干巴巴地笑了两声,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正在我思索怎么破冰的时候,身后响起了救兵的声音。
“你们聊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小夏边说边在我身边坐下:“让我也参与参与呗。”
“……”
“……”
“咋了?是什么我不能听的吗?”小夏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那我原地失聪?”
“别瞎说,要避谶!”我脑子一抽,脱口而出。说完就后悔了,余光瞥见旁边脸色越来越尴尬的唐若,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死脑子,咋这么快!死嘴,怎么比脑子还快!眼见气氛更加冰冷,牛皮大赛也行至尾声了,我迅速起身,随便找了个理由便拉着小夏飞快地离开了,没敢正视唐若的脸,也不知道他此刻是个什么表情和心情。看,我就是这么没用的一个人,好不容易有个愿意和我接近的人,又被我强大的精神破坏力搞砸了。
出了酒店,天色已经全黑了,因为被迫喝了不少酒,小夏找了个代驾,等待代驾的过程中,我把刚刚的事情经过给她叙述了一遍。
“你知道今天的聚会是谁攒的吗?”小夏顶着一张红扑扑的脸问我。
“不知道啊,班长?”
“唐若!”
“啊?”
“你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大家都不熟了他还要组这个局吗?”
“不知道啊。”
“因为你啊!”
“啊???”
小夏抱手靠在车上,一脸看傻子的表情看着我:“你还记得唐若小哭包的绰号是谁给他取的吗?”
“你这个表情,我觉得答案应该是我。”这点智商我还是有的。
“对,但是你还记得为什么吗?”
“因为他……感情丰沛?多愁善感?敏敏肌?”
小夏无语地白了我一眼:“小的时候他因为外貌和性格总是被高年级的学生欺负,一被欺负就躲起来哭,那时候的你挺勇的,每次都站出来替他出头,还打哭过好几个高年级的男生,所以在唐若心里你就是女侠啊!”
“原来我还有过这么高光的时刻!我可真是女中豪……”
“但是!”还没等我沾沾自喜完,小夏就把话又接了过去:“你行侠仗义就行侠仗义呗,非得转头嘲讽一句,直接对人家唐若造成了二次伤害。”
“不是,小哭包这三个字也没多嘲讽吧?”
“NONONO。”小夏伸出一只纤纤玉指在我眼前晃了晃:“你的原话是这样的——哭什么哭!别人欺负你你就打回去啊!哭有个屁用!比女生还女生的废物小哭包!”
“…………啊?”
“后来,你华丽丽地转学了,但是废物小哭包这个绰号却伴随了唐若的整个小学生涯。”小夏作势叹了口气:“不过无论如何,你也算是他少年时代里的一小束光了,人家知道你回来了,第一时间就组了这么个局,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把你带来,应该是想表达一下感谢吧,谁知道……算了算了,我想他应该也不会太介意吧,毕竟除了奥特曼也只有你能让他相信光了,这样吧,明天我带上你,你带上礼,咱们去找他道个歉。”
“也,也行……”我嘴上答应着,心里却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我不是要承受谢意的一方吗,怎么三言两语就被她说成要赔礼道歉的一方了?算了算了,不想深思了,太费脑子。“对了,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满世界安监控是犯法的,少女夏。”
“当然是他自己跟我说的啦,这些年我们一直都有联系。”刚说完,代驾就到了,开到我家楼下,代驾小哥恋恋不舍地下了车,骑上自行车缓缓离去。小夏一把挽住我:“今天没喝好,买点小麦汁上你家续摊。”说完也不容我拒绝,拉着我就朝着超市走去。
那晚我们喝了很多,也聊了很多,把这十多年没说的话都说了一遍,一会仰天大笑,一会抱头痛哭,自从外公去世后,我已经有很久没有这么释放过情绪了。真正的朋友从来不存在任何尴尬期,即便很久不见,但只要再次相遇,灵魂也会立刻契合在一起。我感谢命运让我遇到这样一个好朋友,即使后来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我也依旧很爱她。